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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2个月缓刑2年:他是艳照门第一个被判刑的

日期:2008-7-25 14:29:36  来源:三湘都市报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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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照片的心理:贪玩炫耀

  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24日正式宣判,香港籍男子郭镇玮因在网上发布艺人淫亵照片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这是震惊香港娱乐圈的“艳照门”事件发生以来,第一个被正式判刑的涉案人员。

  进展

  涉案人被判入狱两月

  现年24岁的香港籍男子郭镇玮从2008年1月至2月期间于互联网上发布有关艺人的不雅照片,从而轰动国内娱乐圈。郭镇玮发布的照片数量约140张,其中84张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指认。

  裁判官指出,虽然涉及的照片在数量上并不算多,被告也并不是以钱财为目的作案,但由于案情严重,对于照片中人物造成伤害,因此需要判监以示警告。据悉,郭镇玮在被捕时承认自己发布不雅照的行为,同时表示自己“只是得意贪玩……目的是想将BoBo、阿娇同张柏芝的照片分享给朋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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