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日),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腾)状告2004年“我型我秀”冠军张杰(张杰的论坛 张杰的图集 张杰的明星村)违约,索赔102万元一案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调解,审判长王浩在双方辩论结束后宣布择日判决。
庭上,上腾强调张杰是上腾公司投资“型秀”的最大获益者,公司曾给张杰创造安排不少于40余场的演出,并争取了独唱机会。
2007年1月,张杰不辞而别。事后,上腾才知道张杰于2007年4月私下参加了“快男”。“起诉张杰是为了警告艺人遵守合约,而不是仅要求巨额赔偿。”上腾的代理人表示。
张杰委托的律师辩称,张杰并不是不辞而别,而是上腾内部发生人员变动将张杰“雪藏”,不给张杰安排任何演出机会。
审理中,双方对《推广艺人演艺协议书》的性质也产生歧义。上腾认为对张杰进行了专门培养和推广,而不是简单的委托代理协议,这是一种复合性质的服务合同。而张杰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该协议只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具有人身性质关系,实际上该协议是可以单方面予以解除的。因此,事实上该协议也已经在张杰发函给上腾要求解约时就已经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