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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汤唯”的替罪羊逻辑 板子该打在谁身上?
日期:2008-3-31 14:34:27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进入论坛


资料图:第四十四届金马奖在台北揭晓。演员汤唯汤唯的指数 汤唯的影像 汤唯的明星村)凭借在影片《色,戒》中的出色表演,夺得最佳新演员奖。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只要符合中国的规定,符合中国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想这些都应当是被允许的。”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被问及封杀令时说

  “汤唯汤唯的指数 汤唯的影像 汤唯的明星村)被封风波”再次暴露了文化管制和文化发展间的尖锐矛盾。此事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板子究竟应该打在谁身上?《色·戒》男主角梁朝伟露得比汤唯更加彻底,但毫发无损;导演李安应是此情色电影的始作俑者,却没有关于制裁他的风声;作为投资商的美国焦点影业公司、香港安乐影业公司、在港中资企业银都机构电影公司和上影集团,都没有被制裁的迹象。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作为其中重要投资方的银都机构,是一个同广电总局不无关系的驻港企业;而为该片提供许可证的上影集团,更是广电总局的分管机构。这些机构先是积极投资,继而又提供许可证,最后又允许其在中国各地上演,但结果却要严词地制裁一个弱小女演员。

  这难免让人想到“替罪羊的逻辑”——而选择羔羊的标准,必然是她(他)的弱小性、无反抗性和最低副作用性。

  “封汤”触发了普遍的声援,当事人李安梁朝伟都挺身执言,就连那些激烈的“持不同色见者”,都转而为汤唯高调鸣冤。所有这些变化,完全出乎管理部门的意料。

  假定电影主管部门有一万个制裁汤唯的理由,那么封杀的对象应是影片,而非女演员所代言的广告。汤唯介入的某化妆品广告,并没有任何情色内容。《色·戒》(事)未被禁演,而汤唯(人)却遭封杀,其演艺生涯面临重创,并牵累其产品代言公司公司陷入品牌危机。所谓“对事不对人”之说,遭受质疑。而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3月13日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在被问及封杀令一事时,说:“只要符合中国的规定,符合中国的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想这些都应当是被允许的。”此番言论,含蓄批评了封杀令的做法。

  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其中有关色情的第三条作了重大增补:“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同性恋、自慰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尽管如此,打板子的标准究竟在哪里,依然语焉不详,根本无法成为科学管理的依据。导演冯小刚对此曾诘问到:“扣子解到第几粒才算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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