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香港记者协会副主席、时事评论员谭志强
大家好!谭志强频道。不过今天就没有梁锦祥(音)。
祥哥去了加拿大度假,就好像我上周去了度假一样!不过我是去了台湾。
“你是前一个星期吧?你有无记错?我就上个星期。轮流的嘛!”
“大哥!不充一下电怎么行啊?尤其是今天苹果日报一下就来一篇这么大的新闻!你说一下啦!”
“好大的新闻!淫照!”
“我今天下午三点多才知道的,但我没空理它。为什么呢?因为我今天很忙。”
“你以为是娱乐八卦新闻!”
是啊,所以我没理它。结果想不到越到晚上越多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原来很严重。
阿谭,以你新闻专业的角度,我们一张张照片研究一下吧。先来研究陈冠希(陈冠希的指数 陈冠希的影像 陈冠希的明星村)加钟欣桐的照片。两副组合,你觉得真伪的程度有多少呢?
单张那张有可能是伪造的。因为背景比较黑。
哪张单张?
就是不是四张连起来那个,就是露出下体那个咯!先说明啊!我以一个传播法教授的身份说——到处在网页上贴,或者散播这些照片,是违反香港现行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初犯就罚50万,再犯就是100万,可能还要坐牢一年。
所以有人说:阿谭,你可不可以传给我?你一传我就完了!
如果那个网址显示出是我那就死定了!劝告各位观众!如果你是上网,上外国的网址去看,不持有也不下载,也不会下载后再散播,应该理论上是没办法罚你的。但如果你是在本地的网站上看,并且下载了,还要到处传播,这是犯法的。先要在这里说明,不然大家以为我在说咸湿话题。我本人就认为这些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说都不值得鼓励,甚至需要重罚!
我们用新闻摄影的角度研究!真伪的问题。
第一张,网上发的,不关我们事了。床边这一张,像不像真的呢?
首先我们是这样看的。这个案件与璩美凤事件有点相似。我们因为有人去过璩美凤家里,发现她与那名男士…
性交!
别说得这么恶心好不好!是发生性行为。那个地方的确是璩美凤自己的卧室。无论是挂的画,还有床上的小饰物,或者被子的颜色都一致。这次的照片在以前《壹周刊》《东周刊》等八卦杂志里看到,那个背景,真的很像——我不能说百分百是,但真的很像是陈冠希(陈冠希的指数 陈冠希的影像 陈冠希的明星村)房间。因为背景那个挂画和那只小熊,事实上都在八卦周刊里出现过的。
就是说如果你要PS两个人上去,还要弄一个这样的背景的话。
有难度!
而且就连续四张那幅图,以我们新闻角度来说,用photoshop等摄影软件,你要剪来剪去,极高难度。尤其是要弄得这么真。
所以阿谭你的说法很简单,基本上你觉得就是姓陈和姓钟的那张照片合成的机会不大。
是啊。我觉得不大。纯粹从新闻摄影,尤其是现代的新闻摄影软件,修改照片的角度来看。
问题是怎么能拍的到。要不就是自拍,要不就偷拍,像璩美凤一样。
先说明。其中有一张照片,是拍到男主角的脸转过来看着镜头的。我怀疑应该有一个他的朋友用手机拍了一段录影视频过来,然后在那个录影片断里截了几张他觉得是精彩片断的,然后放到网上。
他们两个小明星这么开放?
应该是这样说——有可能在玩3P。
你的估计,有可能而已。
我不讨论这两个具体的人。通常现代的少男少女,比较开放的,玩3P的时候都很喜欢拿个手机自拍。而且自拍的时候不是拿着手机单张单张拍,而是像我们拿着录影机一样,拍完一段又一段。3P如果没有发生裂痕,没有争执的话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3P之间发生问题,有人单对单,不玩3P,飞走了第三人,或者第四人!4P!这个第三或者第四因爱成恨把这些东西登上网,绝对有这个可能性。因为能看得到,连续四张的照片很明显是从一个录影片断里面。一录音,每秒是有26到30格,就是从里面截出来的。
有无一个可能是比如我跟你贪玩,放个录影机在这里,开着了它然后我们不就可以录成这样一个东西了?
比较难。你可以看到中间荧光幕的大小是有变化的。如果你只摆了机录音,中间人体的比例应该是不变的嘛。你看回璩美凤事件的光碟就可以知道,反正那个框框里面是完全不变的。但是现在你看这几张照片,第二、三、四张的焦距、人的距离都不一样。比如第一张,可以看到那个熊是在中间的,在那位女士的头顶的。后来的二、三、四,熊是在左边,而且是在那个男孩的头顶的左边,去了格子的最左边。如果你只是摆了一个机器在拍,那个机器不动,基本上是不会出现这些画面的嘛!你看回璩美凤光碟就可以知道,它从头到尾那个方格就没变,还有两个对焦点。两个对焦点就是用个十字型对出来的嘛!人永远出出进进都在那个框框里。就好像日本名导演小津安二郎那样,人不断进镜头出镜头,他就固定了镜头。
你的分析就是他是在移动的情况下拍摄这段录影的?
没错!看它构图的大小,背景物品的方位,画面的前后左右,很明显是一个人拿着机器在拍的。而且那个人还是走来走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