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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铭曾遭拍性爱录影带 同居女友分手报复揭秘
日期:2007-4-22 11: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郭台铭、陈崇美纠纷事件簿

  1988

  ˙郭台铭因鸿海打算上市,结识证券公司襄理陈崇美,两人进而开始在郭台铭位于台北市徐州路的住处同居。

  1992/8

  ˙陈崇美发现郭台铭有意分手,找人在自己家中装设隐密型录影器材。

  1992/11

  ˙陈崇美邀约郭台铭到家里燕好,并趁机录下郭的裸体,以及两人做爱过程。

  1992/12/14

  ˙郭台铭同意给陈崇美500万台币,并先行汇款300万到陈的户头。

  1993/03/22

  ˙陈崇美找开征信社的徐靖崴,协助讨回剩下的200万。

  1993/10/14

  ˙郭台铭报警声称被恐吓取财,陈崇美被捕遭收押。

  1995/10/03

  ˙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陈崇美和徐靖崴两人因强制罪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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