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璩美凤性爱光盘案审定 杂志发行人被判入狱两年
日期:2007-1-26 17:34:54 来源:新浪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璩美凤(璩美凤的指数 璩美凤的影像)遭偷拍性爱光盘案,台湾高等法院曾按妨害秘密罪,判处《独家报导》发行人沈嵘有期徒刑两年;特别助理韦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编辑林家男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三年。台湾最高法院25日驳回被告上诉,全案就此审理定案。

  同案被告前阿梵达讲师郭玉玲在2006年3月间遭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二审依妨害秘密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这起性爱光盘案源于2001年,时任新竹市文化局长璩美凤(璩美凤的指数 璩美凤的影像)与友人郭玉铃因故翻脸;郭玉玲涉嫌雇人在璩美凤淡水住处、新竹市文化局长办公室及座车内安装针孔录像设备,拍下璩美凤与曾姓男友在住处的激情画面。

  《独家报导》在同年12月发行的第698期杂志中,随刊附赠郭玉玲偷拍得来的璩美凤性爱光盘,台北地检署随即搜索《独家报导》杂志社,循线查出郭玉铃偷拍璩美凤性爱私事,并向多家媒体兜售的过程,并将四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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