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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曾与多位好友反目 黄圣依家人坚信会胜诉
日期:2007-1-11 10:18:32 来源:新浪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昨日的娱乐圈,堪称“星爷女人”的天下。黄圣依、朱茵都是周星驰(周星驰的指数 周星驰的影像 周星驰的专题)捧红的,但最终都反了目。黄圣依,曾被周星驰(周星驰的指数 周星驰的影像 周星驰的专题)力捧,但不满星爷“克扣工钱”,单方面解约,并闹上法庭。官司昨日当庭认定:星爷的公司欺诈,黄圣依先胜一局。“紫霞仙子”朱茵则是周星驰“最认真”的一次恋爱对象(引自星仔语录),二人曾离婚姻殿堂仅差0.01厘米时,周星驰满面泪水地说出那句著名的经典台词,绝非造作,实乃真心愧歉朱茵。此次路过蓉城,“紫霞仙子”对那段伤心往事却已不愿再提。

  星爷曾与多位好友反目

  周星驰绯闻多,是非亦多,不少与他合作过的台前或幕后人员,如杜琪峰、吴孟达、李修贤、李力持、洪金宝、罗家英等都与他传出不和。杜琪峰在威尼斯影展时说:“与周星驰合作拍片可以,但做朋友就没办法。”罗家英也曾说:“周星驰心理变态,越来越不好玩了。”吴孟达也说:“他(周星驰)一向都善变。”曾与周星驰合作《少林足球》的林小明曾为追讨影片收益与周星驰打官司,林小明三番五次向媒体表示,金钱不是主因,针对的完全是周星驰的为人。

  被称为“超级印钞机”的周星驰目前身家已达15亿元,不过他一人赚欢,身边人并没有“鸡犬升天”,有业内人士报料称,周星驰财商高情商低,他不会照顾旗下艺人,让他们没收入,让《少林足球》中的星女郎李卉没戏拍,为生计只得兼职当杂志社编辑;“黄金右脚”浦叶栋同样没戏接,帮人家粉刷打零工等。 新新

  刘晓庆曾被星辉抗议

  2005年8月,黄圣依提前解约后,不顾星辉公司的强烈反对,接二连三地接拍内地影视剧。一年多时间来,星辉公司针对黄圣依自行签约的剧组,都曾先后抗议过。包括曾想让黄出演《鹿鼎记》的张纪中,以及让黄出演《日月凌空》的刘晓庆。杜恩湖

  一号·性感星女郎

  黄圣依胜券在握

  黄圣依已收到胜诉判决书,但星辉公司对证据提出质疑,香港法院将宣判延期到1月26日

  由于在《功夫》中被周星驰一手提拔,黄圣依一夜走红。然而2005年8月,黄圣依因不满星辉公司逼迫接戏,单方面宣布解约,同年10月,星辉公司以“违反合约”为名将其告上法庭。这场长达一年半的拉锯战终于有了进展:昨日上午10时35分,香港法院开庭,法官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违约”的诉讼,判星辉公司欺诈艺人,并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尽管黄圣依开庭前已收到胜诉判决书,然而星辉公司的律师当庭提出了对黄圣依方面的证据质疑,并向法庭申请延期宣判,法官决定于1月26日再次开庭。

  法庭激战

  胜诉关键76.9万片酬变6万

  据透露,影响此次判决的要害处在于,星辉公司为黄圣依接拍南京浪淘沙影业公司的电视剧《功夫状元》时,浪淘沙同星辉公司签订的演员薪酬合同为76.9万元,但星辉胁迫黄圣依只以6万元的价格接拍该戏,价格相差近12倍。香港法院有关人员亲赴南京浪淘沙公司取证。证据表明,星辉公司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欺诈艺人,违反艺人代理经纪约的根本原则问题。因此判星辉败诉。

  不服判决星辉质疑证据

  据了解,黄圣依方面在开庭的前一天已经收到了香港法院方面的有关胜诉的判决书,但是按照香港有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当庭宣判判决书,而是首先宣读被采纳证据。结果当法官宣读上述片酬证据时,星辉公司的律师当庭质疑,认为证据是上海法院方面提供的,并不是香港法院的直接证据。休庭15分钟后,法官问星辉公司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对黄圣依进行威逼的行为,星辉公司方面承认工作方式欠妥,并称这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

  之后,星辉公司请求法院公布黄圣依解约以来的所有收入状况,并将所有收入汇入到法官指定的公共账户中进行监控,法官当场驳回。此外,星辉公司还要求黄圣依方面公布2005年10月10日以前(即自行离开星辉前)所有收益的详细清单,对此法官要求核准,核准后于1月26日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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